2018年11月7日

赫尔曼·布洛赫:尘世的绝对(阿伦特)

布洛赫沿着这条路线思考、并以断片的形式所说的一切,其精粹都包含在下述概念或更准确地说是“发现”之中:“尘世的绝对”(the earthly absolute)。如果我们理解了这一概念的真正含义,我们就肯定能避免把布洛赫早期的说法,即死亡作为“人类尘世生存的绝对”——这一说法甚至在他的后期作品中也能找到——与他后期的真正发现混同起来。这两个时期的观点的共同之处(当然还有很多)在于,它们都与死亡有关,都从根本上取决于对死亡的经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很清楚的。当死亡被理解为生命绝对的、无法取消的限度时,那就可以说,“没有任何现象比死亡距离这个世界更遥远,或对生命而言更具有形而上的意味”《罗马人的世界图景》,《文集》,Ⅰ,第231页。;对人类而言,“从永恒的角度来思考”(“subspecieaeternitatis”)总是意味着“从死亡的角度来思考”(“subspeciemortis”)《詹姆斯·乔伊斯与当代》,同上书,Ⅰ,第186页。;而对永恒价值的寻求是被死亡、被“无价值本身”所驱策;而“死亡的绝对性,作为实在和自然中的唯一绝对,必然会引起另一种绝对的反抗。这另一种绝对由人的意愿所支持,它能创造出灵魂的绝对性和文化的绝对性”。《艺术价值系统中的恶》,同上书,Ⅰ,第317页。无疑,布洛赫从未抛弃过他的如下基本信念:“在与死亡不发生真正联系之处,在死的绝对性还没有被真正承认之处,就不会有任何真正的伦理。”《霍夫曼斯塔尔与他的时代》,同上书,Ⅰ,第123页。这一基本信念是如此坚定,以至于在他的《政治学》中——也就是说,当他把知识论应用于天然混乱的事物领域中时——他又再次诉诸作为一种“在尘世显现的绝对”的死亡。换句话说,他将他的整个法律和政治体系都奠基于下列事实中:死刑代表了一种天然的极刑,它给刑罚设定了绝对的限制。然而,布洛赫的“尘世的绝对”概念并不只是指死亡。毕竟,死亡所包含的绝对,从本质上看是“非尘世”的;可以说,它显然只是在死后才开始;它存在于死亡之外,尽管它只能通过死亡才能在尘世中现身。使这种彼世的、超验的绝对变得有限和此世化,乃是世俗化进程的致命罪过,它导致了价值的崩溃和世界的解体。

而“尘世的绝对”和死亡的关系则与此不同。“尘世的绝对”所包含的,是在生命中对死亡意识的取消,是把生命(只要它还活着)从死亡中解放出来,因而生命就仿佛在永恒中进行。正如认知的功能是克服“作为最内在的外部世界的时间”,并征服最靠近自我因而对自我来说最陌生和最危险的世界那样,“尘世的绝对”所具有的功能,是通过将世界与自我相对峙,在生命中征服死亡,反抗这个“孕育着死亡的世界”——因为自我在其核心、在其认知性的核心中,知道它自身是不死的。即使在布洛赫转向了逻辑实证主义时(尽管这是一种非常特别和独创性的逻辑实证主义),他也仍然坚持他先前的、基本的基督教信念:死亡和易朽性植根于世界中,而不死和永生则存在于自我中。因而,对我们来说似乎必死的生命,其实是不死的,而对我们来说似乎永在的世界,其实是死的牺牲品。

布洛赫朝逻辑实证主义的转向,其最明显的标志乃是“尘世的绝对”这一概念的提出,而它当然也蕴涵着他对自己的“时代批判”的不言自明的修正。这一“时代批判”最初只是抱怨世俗化进程,而对它的修正最清楚地表现于如下的转换中:从对一种“新神话”的希望,转向相信“一个实证化的祛魅过程”已成为一种必然。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这一转换的问题,或者说布洛赫在其《知识论》的两章遗稿(“体系的概念”和“句法与认知单位”)中,以逻辑实证主义的术语作出了回答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大致表述如下:自我从什么地方获得了它对自身不死性的信念?这一信念的根据难道不正是在于,它在自身中就证实着这种不死性吗?

如果我们把相同的问题,与他早期的价值理论(它完全是以死亡来定向的)联系起来,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来表述这一问题:难道死亡这种纯粹否定性的经验——死亡是“自我之核”从来不能预见到的,因而给人以突然惊恐的打击(尽管他在自身最深层的绝对中知道自身是不死的)——不正是被一种积极的经验所补充,在其中不死性和绝对都像死亡那样确实和真切地显现出来吗?而对此问题的最精粹的回答,我们可以在下面这句话中找到——它可以追溯到布洛赫的早期著作,但只是在后期他才完全地意识到其含义——“形式逻辑的结构,取决于其质料基础”《价值的颠覆。漫谈,离题和一篇结尾》,《文集》,Ⅱ,第14页……

如果我们有意将布洛赫的思想试验用一种简化的形式来表达,那么,认知就是通过两种类型的知识体现出来,而这两种知识又对应着两种从根本上来讲不同的科学种类。首先,是一种归纳性的经验科学,它逐个事实、逐个探究地摸索着前进,从原理上说它是非限定和不完全的,它需要通过新事实和新发现的无穷相继来取得进步。第二种是演绎性的形式科学,它们一直是从自身中得出其自明结论,并且显然独立于所有的经验事实。对于布洛赫而言,最重要的归纳科学乃是物理学(尽管为了论证,他经常使用的例子是考古学,因为在考古学中对文物的“发现”,相当于对任何经验科学的进展来说都必不可少的新“发现”),而最经典的演绎科学当然是数学。布洛赫坚持认为,真正的认知超越了单纯的关于事实的知识,这种认知只能通过体系化的演绎科学来达到。只有在数学推论出物理学所发现的经验事实的公式后,才能说我们对物理事实有了科学理解。

演绎科学和归纳科学之间的关系,对应着布洛赫对“原始系统”(protosystem)和“绝对系统”(absolute system)之间的区分。《作为世界之完成的体系》,同上书,Ⅱ,第122页以下。原始系统用来对世界进行直接的控制,它作为一种同化作用(assimilation),乃是所有生命包括动物生命得以存活的前提条件。而绝对系统(它的完满性是人所无法达到的),则在自身中包含着“解决世界上所有曾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途径……简而言之,它就是一个神所具有的认知系统”《作为世界之完成的体系》,《文集》,Ⅱ,第122页以下……乍看上去,这仿佛是在说人类的认知系统刚好位于这两种系统之间,亦即“所有生命都具有的系统”与“只有神才具有的系统”之间,然而,这两种系统之间一直存在的对立,却仍然存在于归纳方法和演绎方法之间。

布洛赫的下一步推理与对这种对立的消除有关,或者换一种说法,它证明了这种对立只是表面的对立。而要完成对这一对立的消除,首先是通过论证,在原始系统和绝对系统之间存在着一座桥梁,这座桥梁建立在一切认知过程都包含的特殊重复(iteration)之上。其次是论证,并不存在一种绝对的演绎系统。相反,每一个形式系统的基础总是经验性的。这一点表明,每一个形式系统都依赖于一种超越于它本身的基础,而它必须将这一基础设定为绝对,否则它就甚至不可能开始它的演绎链条的推理。

从原始系统通向绝对系统的桥梁,一方面代表了从纯粹归纳式的科学到演绎式的认知之间的桥梁,另一方面又代表了从动物开始,经过人,再通往神的桥梁。这座桥梁的发生方式如下:原始系统是一个“诸经验”的系统,这些经验被生命所“知道”但却不被“理解”;而这种内在于任何经验、离开经验就不再可能的“知道”,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对知道的知”(knowing about knowing),亦即是一种最初的“重复”,记忆离开它就是不可能的,而记忆包含在一切经验之中。布洛赫将这种“重复”等同于知觉(consciousness),并把它同样赋予了动物。同上书,Ⅱ,第134页。

这种“对知道的知”始终与世界相连。它使生命可以对世界中事物的具体情况进行直接控制;而它无法控制的,是世界的世界性(worldness),布洛赫将这种“世界性”视为在世界原本的“非理性”(或者用政治语言讲,它的“无政府性”)中被给定的东西。于是,“认知系统”现在就来着手完成对这种“世界性”的控制了,而它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它已经把它自身从世界的具体事物中解放了出来,因而可以掌握世界的世界性或“非理性”,并由此成为绝对系统的一种初级形式。于是,出现的不再是直接经验和它必然包含的“对知道的知”,而毋宁说是“对知道的知的知道”,换句话说是又一次重复叠代,而它无论如何会自然地从“对知道的知”这一初始重复中导出。

在“对知道的知”这一原始系统中,还没有获得真正的知识,而生命仅仅只是对它的经验具有知觉。在这种原始系统和神的绝对系统之间,存在着一个关于重复之层级的连续序列,它可以得到实证性的证明。但是,布洛赫明确警告我们:

(不要)去设想一种诸系统之间的分层式结构。(不要认为,)在从这一从原始系统开始,经过所有阶段上升到绝对系统的分层结构中,这些阶段按照“经验内容”减少而“认知内容”增加的比例,一个叠在另一个之上。

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这一结构是“确定的……而这一上升的道路即使不总是,也大多是沿着认知内容增加而可形容性(expressibility)减少的方向”《作为世界之完成的体系》,《文集》,Ⅱ,第123页……就为一种“尘世的绝对”的实际存在提供证据而言,这些论证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们揭示出了诸种认知状态之间的密切联系,而这种联系预示了“尘世的绝对”的实存及其纯粹经验。这些论证的意义还在于,它们呈现出一个将经验与认知性的知识联结在一起的连续序列,因此就仿佛有某种“绝对”从尘世所有生命的境况中冉冉升起。

这样一些思考的目标是双重的:一方面是为了表明这种“绝对”来源于这个世界,表明它是从有机生命的进化中客观地出现的;同时它又是为了论证所有的演绎系统都必须依赖的一个绝对经验性的基础,而这一基础不可能来自演绎系统本身,也就是说,为了表明一切形式都渗透着内容。《政治学。一篇简论(残篇)》,《文集》,Ⅱ,第247页。换句话说,对尘世凭借自身的本质就能抵达或生成绝对的论证,与对一切绝对之物都从属于尘世的反证同时并行。这一点最明显地体现在数学之中。构成数学之数学性的东西,很显然不可能通过数学本身来证明或论证;它对数学来说始终是一种“多出的未知之物”,亦即它居于数学之外的领域。这一点无论是对于所有数学的实际基础(布洛赫将它等同于“数本身”),还是对于引导着数学理解进步的“问题冲动”来说,都是真实的。事实上,数学一直依靠物理学来推动自己的进步。《论句法与认知单位》,同上书,Ⅱ,第178页以下。然而,这对于知识论或对于逻辑本身来说也同样是真实的,虽然逻辑可以被视为最早给数学提供了“数本身”,因而首先为数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是因为:

逻辑学家对自己的研究的理解,与数学家一样,恰好都抱有同样幼稚的实在论。也就是说,一方面——至少在他没有转到下一个更高的层面,亦即元逻辑的层面时——他会拒绝关于作为一个整体的逻辑系统的知识,以及关于逻辑的可操作性的知识(作为一种自明的、无须专门注意的研究伴随物),另一方面,他甚至比数学家更不易注意到这种知识的主体或承载人。同上书,Ⅱ,第183页。

因此,演绎性的科学,诸如逻辑和数学,总是必定会忽略两件事情。第一件是,它们无法看到是什么使逻辑或数学恰好成为其自身,也就是说,使它们具有逻辑性或数学性。它们无法像人那样看清自己所立足的基础。第二件是,它们不能发现逻辑和数学操作的主体。可以说,它们总是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而看不到自身。于是自然而然的,数学的数学性,亦即“数本身”对于数学来说就是“绝对”;而这种绝对是从数学系统的外部、从一个可以推论其存在的外部给予数学的。这种绝对并不是绝对超越的,而是被经验性地给予的,即使人只能在数学系统之外去寻找它也是如此。我们可以说,一门科学总是从“相邻的更高”科学中获得对它自己来说的“绝对”,因此一种科学的等级秩序就产生了,其原理可以在一种包罗万象的、统一的、体系化的途径中得到领会。物理学从数学中获得它的绝对,数学则从知识论中获得,知识论又从逻辑学中获得,而逻辑学则依赖于一门元逻辑学。

在这一链条中,绝对在每一时刻都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着传递,从科学到科学,从认知系统到认知系统,它在每一处都使得科学和认知从根本上成为可能。然而,这一链条却不是无穷连续下去和不间断的。在每一次绝对或绝对尺度起作用的情况下,即使在它不被运用它的人所注意(正因为他在运用它)的情况下,都存在着一个运用这一尺度的主体。它就是“观察行为本身”,就是物理学所包含的“物理人”:它对应着“数学人”,亦即“数本身”的承载人;它也对应着“逻辑人”,亦即“逻辑的可操作性”的主体。因此,这些科学中的绝对不仅是“以内容的方式”被给予它们——如果内容没有从外部给予它,任何科学都无法开始——而且,这种“绝对”的源头完全是尘世的和实际性的,用知识论的术语来说,它可以通过逻辑实证来论证。这种绝对乃是“极端抽象中的人性”。这种抽象的内容可以变更——从“观察行为本身”到计数行为本身,再到逻辑运算本身。这并不意味着,人因其身体、灵魂和心智的全部特性,已经成为万物的尺度,但是,这确实意味着,就人是认知主体或认知行为的承载者而言,人乃是绝对的来源。这种具有绝对、必然、强制性的效力的“绝对”,其源头属于这个世界。

布洛赫相信,他的“尘世中的绝对”的理论能够直接应用于政治,并且在《群众心理学》的简要的两章中,他其实(尽管是片段性地)已经把他的知识论翻译成了实际政治观念。他之所以认为可以这样做,是因为他用那些在他的知识论中具有中心地位的现象,来直译所有的政治行动;而这些现象本身被他设想为“无世界的”,或者像他自己所说的,只是“存在于一个暗箱中”。《对心理分析的价值论评注》,《文集》,Ⅱ,第71页。换句话说,他根本就不真的关心政治行动或行动本身,他所想做的不过是回答他在自己年轻时曾经提出的一个问题:“那么,我们该做什么?”

行动(acting)和做事(doing)并不是一回事,正如思想(thinking)和认识(knowing)也并不是一回事。认识与思想相反,它具有一个认知目标和认知任务;同样,做事也具有特定的目标,并且为了达到目标,它必须受到特定标准的支配。而行动在那些人们聚集在一起的地方就永远都会发生,即使没有任何目标需要达到。“目的—手段”这对范畴,乃是一切做事和一切生产都必定需要的范畴,而当它应用于行动之上时,它就总是在表明自己的破坏性。这是因为,做事与生产一样都以如下的假定开始:“行为”的主体完全知道需要达到的目的和需要产生的客体,因此唯一的问题在于去发现正确的手段以达到目的。这一假定相应地预设了这样一个世界:在其中只有一种单独的意志,或者它被这样安排,使得所有活动的自我主体都彼此充分地隔离,以至于在他们的目的和目标之间没有任何相互冲突。而对于行动则完全相反:存在着无限的相互交错和相互冲突的意向与目的,这些意向与目的全部集结在一种复杂和广阔的场域中,从而表现着这个世界,在其中每个人都必须作出自己的行为,尽管在这样一个世界中,没有一种目的或意向能够按照它最初设想的样子而达成。甚至这样一种描述,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举动的失败性,以及行动在表面上的无用,都是不充分的和引人误解的,因为这些描述事实上都是用“做事”的范畴、用“目的—手段”的范畴来进行的。在这种范畴中,我们只能同意《福音书》中的话:“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一位行动者曾了解他正在做的事情;他不可能知道他在做什么,并且是因为他的自由而无法知道。这是因为,自由取决于人类行动的绝对的不可预见性。如果我们可以用悖论来表达它的话——我们必然会卷入到悖论中,只要我们试图用“做事”的标准来评判行动——我们可以说:每一个出于坏目的的好行动,实际上给世界增加了一部分善;而每一个出于好目的的坏行动,实际都给世界增加了一部分恶。换句话说,尽管对于做事和生产来说,目的完全支配着手段,而对于行动来说则恰好相反:手段永远都是决定性的因素。

既然布洛赫从知识论上把无世界的自我放置在“暗箱”中,他自然就会在“做事”的意义上来理解行动,在生产性的、“孤独的自我”的意义上来理解行动者,并把这个自我理解为特定行为的主体。但是比这远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位艺术家,他把“做事”理解为世界的创造,并且要求它成为一种“对世界的重新创造”,而这一任务他最初是交给艺术作品的。假如政治曾经成为他所要求的那样,那么它实际上就是一种“伦理性的艺术作品”。在做事中,人所具有的两种根本的能力达成了一致:文学所包含的创造才能,以及科学所包含的认知性的、控制世界的才能。因此,对于布洛赫来说,政治实质上就是艺术,而世界的创造成为了一种科学,同时科学又成为了艺术。的确,他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但我们所拥有的这些片段性的材料,已经使我们至少可以猜测出他的基本观念的大致轮廓。

无论如何,这就是在其最后的分析中认知所要抵达的目标:它渴望有所作为。文学做不了任何事情,因此布洛赫离开了文学;而他也拒绝了哲学,因为它被仅仅局限于思辨和思想之中。他最终是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政治中。布洛赫最为关心的事情永远是救赎,对死亡的救赎;而他在政治中对救赎的关切,与他在知识论或小说中对此的关切完全相同。一种以救赎为定向的政治学,其中所包含的乌托邦式的因素不可忽视。然而,我们一定不要低估在布洛赫的具体思考中引导着他的现实主义;这种现实主义使他避免了独断和不妥当地在政治中应用“尘世的绝对”,尽管他在知识论中发现了它。

布洛赫的最终信念是对“尘世的绝对”的信念。他因为这一洞见而感到慰藉:尘世中有某些绝对的东西能够得到发现和论证,而且,即使是在政治领域中——也就是说,在人类的尘世生活的条件下,必然带来的混乱的群集之中——也包含着一种有限的绝对。这意味着,像“绝对正义”这样的东西必定是存在的,从中产生出一种新的“人权”宣言;这一宣言与政治现实所具有的关系,类似于数学与物理学之间的关系。在它的支配下,一种进行正当生产、“正当创造(以及正当思考)的主体”就刚好与“物理人”,或者与“观察行为本身”相对应。《政治学。一篇简论(残篇)》,《文集》,Ⅱ,第219页和247页以下。这样一些洞见越来越多地朝“极端抽象中的人”周围汇集,而正是由于这些洞见,布洛赫才能将自己投身于处理政治领域中的事实,正如数学家准备投身于处理物理领域中的事实那样。因此,他有一次在谈话中提到政治生活的事实和可能性,而在其中出现的一个优美和诗意的形象,对他来说不啻于某种类似于数学公式的东西。这一形象便是“罗经刻度盘”(compasscard)罗经刻度盘是一种枢轴能自由活动的圆盘,携带罗盘磁针和标有罗盘的32个点和圆周的360度。——译注:

罗经刻度盘的功能在于表明,历史之风从世界的四角中的哪一边吹来。它通过上面所刻的铭文“正义带来强权”而指向天堂;通过“强权导致错误”而指向炼狱;通过“错误形成强权”而指向地狱;但又通过“强权造就正义”而指向尘世的普通生活。由于一再对人性构成威胁的东西乃是魔鬼的诱惑,人类通常是谨慎地满足于尘世中的“强权造就正义”,尽管他渴望着天堂之风的吹拂——那时整个地球上不再有死亡的惩罚——但他仍然知道,奇迹只有在被制造出来时才会到来。“正义带来强权”的奇迹,最初或首先要求的是,正义要和强权一起被提供出来。《政治学。一篇简论(残篇)》,《文集》,Ⅱ,第253页。

在这些话后面,我们非常突出地感受到布洛赫所没有说出的,而在这里的上下文中他很可能也不愿意说出。我们从《维吉尔之死》,以及《诱惑者》中的医生那里知道,对于布洛赫来说,一切与他人的关系都最终是被“救助”的观念,亦即被要求救助他人的律令所支配。这一“伦理要求”的绝对性(“这一概念的统一性仍然是完整的,亦即完整的伦理要求”)《价值的颠覆。漫谈,离题和一篇结尾》,同上书,Ⅱ,第40页。,在他那里是如此理所当然,以至于他认为它甚至无须论证。“伦理要求的目标存在于绝对和无限之中”《罗马人的世界图景》,同上书,Ⅰ,第212页。,而这意味着,每一伦理行为都是在绝对的领域中实行,而人们从别人那里得到的救助要求是永无止境和不会枯竭的。布洛赫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必须立刻放下一切工作、一切活动,以提供对他人的必要帮助;同样,他最终也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必须放下文学,因为他已经开始怀疑,文学能否满足它对于“认知的绝对性的义务”《詹姆斯·乔伊斯与当代》,同上书,Ⅰ,第204页……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开始怀疑,文学和认知能否成功地从对于必要之物的认识,跳跃到对那些需要帮助之人的救助。布洛赫如此频繁地谈到这一“使命”,他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这一“不可逃避的强制性任务”。而这一“使命”和“任务”从本性来说,最终既不是逻辑的也不是知识论的,尽管他是在逻辑和知识论中要求并论证了它的无所不在。这一使命乃是一条伦理的律令,而这一不可逃避的任务,乃是对人们进行救助的要求。

——转载自豆瓣用户“是那处”的《赫尔曼·布洛赫:尘世的绝对(阿伦特)》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8140202/?type=rec#s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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